第一章.主要人物的舞蹈
1
全哥
现在大略来介绍一下全哥。
1。阿QQ。
2。日语与韩语。
阿QQ
全哥,这称呼有一个来历,因为全哥这人十分讲义气,不论何事,往往不计较个人得失,在我们身处危难之际,往往援手,以成人之美。损己之利,全他人之美事,而事实上每每全哥如是做,大家往称颂,而称颂之后是忘记。可在身处危难之际又再次想起。
全哥其实在自己心里是Q哥的,不是聊天工具QQ的Q,而是阿Q的Q。QQ之所以在中国火,除了它好用、方便之外,我想Q中有中国人的劣根性,即,懒且惰。或许简单是时代之音,但那么烦琐成为简单,总让人在难眠之际,心悸。几乎每个人身上有着阿Q一样的东西,就是精神胜利法。而这种精神胜利法,似乎一说,让人觉得这么普遍,比雨洒大地更加猛烈,讯急。
全哥其实非常的帅,人中之狂帅,女人倾心,男人疾首。往往全哥一有新女朋友,便被好友相中,于是好友鼻涕一大把,眼泪一大捅一地滚,仿佛如果全哥不答应把女朋友让给他,他会去做第二个”孟姜女”,而且朋友往往会加上:”全哥英俊潇洒,帅气,多才,……不愁女人,不要为了一双破鞋而耽误前程,不要为了一朵小花而停止前进,因为前方有一片花海。”……如此等等。
全哥虽然有时飘飘然,但不会飘离地面,因为毕竟每个交往的女友,都是一份沉甸甸的感情,想要割舍的话,毕竟是让人咬几层嘴唇,下几次决心的。而全哥在女友与男友的方面的准则,信奉的是:”男人手足,女人衣衫”的说法。虽然有的衣服是伴随一生的。全哥在此事上,却真正地表现了男人的大气魄----义气。
此成往事后,往往全哥在酒后,不禁吐露真言:”珊珊呀……宁呀……英英……”此时的众位佳丽已然有凤栖梧了,虽然此梧非彼梧。
韩语与日语
全哥十分痛恨日本人,因为日本人过去作孽太深,造成中国到了03年人口才达到15亿人。
全哥每每听到有人说日本的好话,(当然除了车),就马上变成一个热血青年,与那人理论。痛斥那人媚外崇洋。并且给那人讲一遍初中历史课上讲了无数遍的史实,加强对祖国的热爱。全哥是真正的热血。
也怪了,历史就摆在那儿,日本就是不承认历史。
于是全哥就骂那人:汉奸,居然能同鬼子喝一壶,你不是中国人。全哥往往此时气的都语无论次数了。当然汉奸往往是国人,而且乐此不疲,层出不穷。
尽管全哥学了十几年英语,但听力不佳,典型的中国人种。他听外国人说话,用尽浑身力气比划,恨不能说:”你,给我说中国话。”
全哥应该算上我们当中最勤奋的人。在毕业前夕竟然掌握另一门外语-----韩语,听说原由,令人咋舌。
问其有何动力(全哥的志向的确平凡且普通):为的是有朝一日同野蛮女友”全智贤”自由地谈话,以便成为爱人。全哥的大志令我们十分钦佩,自愧不如。这个愿望,不是不能实现,而是十分可能,在如今这年代,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。
又问日本美女怎样,为什么不选择日本美女?日本美女中不是有令全哥眼前一亮么,为什么不学日语?全哥又义愤填膺。我怎么能学”鬼子”的话呢?那你为啥对日本车有那么大喜爱呢?车是用来驾驭的!!不得不说,全哥的话一语双关。
2
我是大伟,不是伟大,但也不渺小,
我是在最后期限的前三天到校的。关于我,为了使大家大致的了解一下。简单介绍。
英文名字:Richard
生日:飞雪隆冬
生肖:大圣
星座:天平
身高:1.80
体重:69公斤
爱好:写作
个人推见:
虽然我知道自己很不起眼,但人人都不会被别人忽略,不值一提的,所以我相信自己才是真正至关重要的。因为我就是一个像貌平平的大电容,蓄势待发,当电流流经我的躯体,我不会消耗电能,无所求,但有的只是回报。也只有我,不停的将电压转换低或高的电流,使某个电器顺畅的工作。我认为:在一个整体中,一个团队中,每个人都是不可或缺的,也只有每个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,象个焊接好的电路板,才能真正证明团体的力量,同时证明一个人的力量。
我这个人有点偏激,比如,也喜欢摇滚,当然这是在认识全哥以后的事情了。比如,我不喜欢洗净的苹果桃子,因为我认为没洗净的苹果是苹果这一生中最完美的状态。这种残缺才是最完美的,因为没有一件事是完美的。又比如,我追求一个女生,于是一封情书接一封情书,直到分手。(要知道沙漏迟早有流尽的一天。)
虽然我也知道如果折衷一些,就会有更美丽的画卷,可我讨厌自己的卑躬屈膝,我可以容忍别人的卑躬屈膝,但天无法容忍自己的背叛(放一首歌吧,许巍的《我的秋天》)。
【女人与书:
提笔难叙。这四个字是我给前女友写信时用过的词,因为一方面要说的话很多,而另一方面,又不知道该说什么。原因无它,重拾旧梦比要有去做一个新梦,要具备好多的好厚的勇气。
可我从读书上,看到自己的特有本质,真正的我。――书中自有黄金屋。
题外,曾经看到一则笑话说,过去书如女人,到手的经过大体相同:男人与女人经历三个阶段――不相识,相识,同居;而现在男人与女人则经历――同居,相识,不相识。大致如此。
对于一本书,往往是朋友介绍,说如何的好,写的如何如何,卖的如何如何;于是,到各大书店去打听有没有现货,如果没有就每天一趟,或一天几趟地来静候佳音。如果有,就要站在书柜前小心地打开,看一看插图,前言(序)等等。而后站在那儿看个不停,当然换腿的间隙会看一看定价,然后各种体味,一起出来验证这本书值不值这个价。如同在观察一美女,她说话以后,又在试探她到底是不是如她说的是本科毕业,学识怎样,而后是否才貌俱佳,而后再揣摩着自己应该请她吃大餐、烤串还是馄饨?
一旦书到手,顶多看一遍。这年头让我能够从头到尾看一遍的书已经不多,能够浮皮潦草地看一遍已属不易,而后与好友谈感受,如同谈女人,浮皮潦草地。好与坏,优与劣,都要细细地评述。书新往往不过三天,而后便被扔在角落。女人亦是如此,我还没发现我真正相处三个月而不腻味的女人。
当然,书是花了钱,我痛。
女人是花了感情,我也痛。
可是我不明白的是:是因为我痛才给他们更高的地位,还是……如果是前者那样,我会陷得更深更痛,所以在浮华的世事,还是浮皮潦草的好,因为受的伤会少的多。
现如今,书最多的是书店,再者是作家家里,或许有的作家家中藏书还没有学生的多。所谓学富五车。也不过如此,车亦有大有小,如果是马自达的话,我想从小学到初中的书就足够学富五车了。如果用Volvos大货的话,这辈子,我是读不够这么多书了。
另外,我这个人办事,心不细,粗粗邋邋……
疯狂泄底:
我还有一些为众人所周知的毛病,比如生起气来喜欢摔凳子,后来不摔凳子了,因为害人害己,改撕书了。好好的一本书,我一页页撕,撕得面目全非,惨不忍惨,书撕完的时候,放把火,焚了。教室后面的废纸篓被我烧坏了4个。后来我知道林彪也有此嗜好,才明白:“英雄”所见略同。
这就是我的自白。
3
我来得时候,唯一剩下座位是,全哥旁边的座位。于是全哥招呼我坐下。我也就毫不客气,因为客气也没用,没地方坐么。只见大屏幕放着英文短片。我一句也没听懂,于是问全哥:”大哥,你能听懂么?”显然全哥被大哥这称呼吓着了,于是口无遮拦说:”懂了,懂了……”事后才知道,全哥懂得是我的中文,而不是洋鬼子的英文。
下课后,第一个来到我面前的是高中就相识的胖子,因为我们曾是同桌。
4
胖子
胖子爱唱歌,爱打麻将,有例为证:
爱相随。
麻将
1。爱相随
胖子在大二那年看上低一级一个姑娘,姑娘的名字叫任飞飞。于是胖子从此爱上了周华健。一天到晚唱那一曲《爱相随》:”人分飞,爱相随,哪怕用一生去追,我又怎么能追得回……”唱着唱着,就成这样了:”任飞飞,我相随,哪怕用一生去追,我一定会追到……”。谁会料到周华健的歌词会突然成了有名有姓、指名道姓的爱情宣言呢。
2。麻将
胖子情场失意那会儿,赌场得意。由于考试是省里统考,所以就学了三门课却要放在8天考。这三门课被肢解的七零八落。所以胖子除了上网外,还经常往家跑。因为家里可以有麻将打。
村里的青壮年都在外面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,因此村子里就只剩下老年人。考试这几天胖子手特别顺,一天下来,平均赢50元。大家都笑说胖子你可发现了一个赚钱的好工作呀。胖子此时十分高兴,完全忘了一天就输了200多的时候,忘了女友的离去……而且还在炎炎夏日买了西瓜拿到宿舍里,以示庆祝。
胖子还喜欢维修,虽许多的随身听,原本是良家女子,可经过他之手,全都难以守身如玉,因为零件七零八落。
我曾笑说:你可以倒卖零件发家了。
胖子拆过录音机,收音机,电视机,电脑……凡是有二极管,电容,集成电路的,他都是喜欢折下来看一看,如同我们每天都在观察各色美女,恨不能美女可供自己摆布。美女可供自己摆布,可是那是不可能的,所以只能养眼,说说而以,博大家一笑。
【美女:
那日我看到一个漂亮美眉,她直向我抛眉眼,我也一直在看她,后来我知道她姓桑,她很漂亮,身材很好,眼很迷人,牙也很白,胸部也很挺,笑起来很醉人的,而且她留着一头长发。我向来喜欢长发女子。我想这次有戏,肯定我俩心心相吸,正准备上前搭讪,走来一男生拉着她的手,将其带走,她回头看了我几眼,而后走了。看来只有散落天涯的份了……(朴树的《那些花儿》)
我当时起了新裤子《她是自动的》中的两句歌词:”她迷住了我的双眼(iwasstruckbyherbeautifuleye.),她改变我的世界。”看来前句客观,后句应该由实践及以后由历史来证明了。
每个人都会在一生中看到许多让人激动的姑娘,如果有相识的机会,而且世俗不允许我们相爱的话,我想,我们定会私奔,逃到深山,过着隐居的生活。因为,一来深山无人,二人可以相敬如宾,二来不再能够遇到更好的姑娘(情人),而不会抛弃这个姑娘,三来也不会有第三者插足……
而当准备我准备好私奔之时,才发现不是自己迟到了,就是姑娘审美的观点不同,不是看不上自己,就是喜欢了老头(也就是钱、权)。
如今社会经常看到美女的相片或是影像,如果要亲眼目睹第一眼的美女往往要有山鹰那种锲而不舍的精神—执着的追寻。
仔细想来,第一眼美女,一些直接就吸收进入了艺术团体,在那些只闻其名、不见其实的庙里就职;一些美女就直接进入了影视加工场,赚取钞票;再有一些就被高级宾馆照单全收;所以就我们的档次,我们所看见的美女一般是不会看上我们这些土坷垃的。
那一次好不容易看到第二眼的美女,没走两步,就直截进了POLO,原来让人当金丝雀养了。--后来,在一五星级的酒店,看到一貌美女人开着奔驰,也就大乌见小巫了。
有很多的美女,就像公家的车。公家的车往往不自由,开起来不是特别的爽,因为领导常常把车和司机看成一体,同时也把他们看成自己的手臂,不离左右;司机想用车难,很难。而货车,EG,五十铃,皮卡,小解放之类,虽然档次不高,而且往往车已经老的和徐娘差不多,想跑快的时候,恨不能下去推。可是这种车毕竟开起来还是很爽,因为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很大,而且最重要的是:油可以报销,修车也不用自己操心。】
胖子说,这么折腾是和自己喜欢,而这种折腾总是会有用的。
后来,胖子果然践言。我们宿舍的VCD。几个收音机就是在他的调教下重新做”人”、”浪子回头”。
后来胖子在省内的技能大赛中,获得一等奖,真的应验毛主席的那句话:坏事里面有好事。看来胖子在看电子原件图,累的时候,不忘读主席语录,
贝贝说:丫丫的的,真是联系实际呀,值得我们的学习呀。
人有一项技能是非常重要的。不是有家企业要收一名高级技工,而且年薪50万么?比赛过后,胖子通过此技能招来了不少姑娘的目光,人气指数急剧上升,不日就收到了数封情书,胖子于是从失恋阴影中下走出来。正所谓: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。风水是轮流转的。
而胖子这个人还有个好处:就是给每个分手女友一个他装的录音机,收音效果其好,让我眼红不己。
可是再美好也是明日黄花了。
5
贝贝
贝贝这家伙是守门员,所以对一切向他飞来的东西,他都“兵来将挡。”如果是吻,他也挡回来,至于用什么挡,人尽皆知。
贝贝曾写了一篇随笔,十分的遐迩。如实叙述:
『牵手
我握着她的手,心跳是快的,是乱的,就看我那红着的脸,就知道了。我握着她的手,我的心也被捂暖着,所以血涌上脸。我的心此刻被幸福捂暖着。可是,她的手被多少男人所牵过?而又有多少人捂着她的手,她的心。这不是洗涤了,可以荡涤一切,不是时间可以冲淡一切,除非是死亡。
我不知道被我双手捂暖的心是否仍会打动呢?』
看来这家伙心里有着深深的伤。即使是在幸福的时刻还惦记过去的忧伤。我想贝贝也许是对的,因为有些伤痛是永远无法抹去,不是时间可以冲淡一切的。据我所知,贝贝这家伙后来找了一个他小好几岁的女子---红。一个长的并不漂亮,但贝贝是红的初恋。
可这年头天知道真初恋假初恋。可贝贝信,不易。
记得有次我们说到:“凶器那东西是我们自己家的不能随便给别人看的。”
“即使看了也不打紧的,关键是怕别人由羡慕生嫉妒。”
“如果变成东方不败的话,那这些年的刀就白磨了”
“如果没有一把好刀的话如何’磨刀霍霍,向牛羊?’”
所以贝贝那次是相当的听话,除了我和全哥的原因外,还因为背了处分了。
号外:
1.不得不说的是贝贝字写的奇帅,唯一可惜的是人不如字。不过有人求他抄点东西时,贝贝倒是有求必应。人家谢他时,他说:“一般一般,天下第三;第一死了,第二在精神病院。”全哥和我曾劝他,要谦虚一些,因为要进步么。贝贝不买帐:我有本事要什么谦虚,没本事的人才装孙子呢。
那时帮老师抄完稿子,老师夸了他几句,贝贝说:“只是格子太小,不然要更好!”见旁边有人斜视,登时脸红,能知道脸红说明贝贝还是有良知的。据当事人表述:贝贝当时就像是准备发身的神舟六号,当时不敢点火,一点火的话,噌地就飞上了天,贝贝这火箭只差不能载人,否则,直奔火星!
2.贝贝学五笔字型的时候不是拆字,而是直接背下了每个字的拆分字母。人家打字时拆字,他打字时就直接按记忆中每个字的拆分字母打,结果一个星期的工夫就可以每分钟打五六十个字。这样的打字速度把我们给震了。有这么好的记忆力,我们都艳羡不已,以前我们都以为贝贝这样一个营养不良的,脑子肯定笨的要命,贝贝的亲身经历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:人不可貌相。从另方面说明贝贝以后没专升本是多么的可惜。
6
变色龙
军训的时候,每个人都被晒的黑不隆咚的,远远一看黑黑压压的一片,像非洲难民,变色龙也不例外。刚来时,每个人经过暑假的蜇伏,都肌肤白皙,变色龙也是如此,如果遮上头,再戴上帽子,就会让所有的男人想入非非,如果扒了衣服一定备感失望。
军训完,在教室里呆了不到两天,变色龙的皮肤又似刚来的那一晚一样,似乎是一夜之间变的雪白。又白又嫩的,似乎是那刚经水的菜,水灵灵地透着那叫个嫩,黄花闺女似的。从此变色龙的绰号应运而生,变色龙除了外露的皮肤雪白外,腿更白而且不长体毛,那可真是玉腿呀,如果不是同性相斥的话,我们宿舍的男人
非吃了他不可。
夏天晚上,我们都有在铺上抚摸着大毛腿,洋洋得意,羡慕不长体毛的变色龙,变色龙也不示弱,抚着自己没毛的细腿说:玉腿呀。于是全宿舍一起拥上去压死他。
变色龙又细又白,如果不是长着男人相,一定有不少麻烦,别看变色龙长得高且瘦,却十分喜欢摇滚,当然,这也是全哥的杰作。全哥几乎把我们全宿舍的男的都培养成了摇滚爱好者。从这一点,全哥对中国的摇滚事业功不可没。
变色龙的床头柜里除了摇滚磁带以外没有别的东西,以至冬天用的棉被也被排挤到柜子外,一如大众对待摇滚的态度,极度排外。
变色龙不仅喜欢听而且喜欢唱,变色龙嗓音和旋律不是特别的吓人,但摇滚这东西,只适合万人共享或个人独享,不适合几十号人一同欣赏,可是变色龙喜欢把好东西分享,在分享几次不成功以后,索性个人独享了。
那日,课前十分钟变色龙开唱唐朝乐队的《月梦》。开始时平稳中略带深沉,后来高潮中”我要抚摸你”登时气血上涌,满脸通红,原来雪白的脸马上变成一个猴屁股,而且第二个”抚摸你”愣是拔不起来。
曲高和寡么,只好匆匆收场。众人只顾欣赏变色龙变脸的绝活,忘记了欣赏摇滚,事后问及众人感受,众人说:好。要知道这个好,就是绝呀!
变色龙是和全哥一起长大的哥们,从童年一玩到初中毕业,而后变色龙到了异地,机缘巧合的是他们大学又在一起,事事弄人。变色龙别看长的白的,让人想入非非。但变色龙有一手,与女人处的那叫一个好,女士和他恨不能连体,变色龙不是白叫的。
【每个人都是特性独立的个体:变色龙牛仔裤破了一个长长的口子,于是变色龙索性将裤子撕了,成了一个X,用一双破鞋带缝好。似乎就是这件事我觉得就象征了变色龙的性格:像X一样,汇合以后然后分开。
我们以后的人生也是如此,像X那样,汇合然后匆匆离去……】
变色龙喜欢拾破鞋,他说:破鞋不挤脚。
真是一语双关。
当然这是他经历了密友以后的事情了。
记得有了密友以后,那天我们宿舍的哥们问变色龙:“睡觉了。”“上哪儿睡去了?”“公寓!”真是一语双关。
所以我还是认为变色龙骨子里是风流的种子,不过目标与众人与众不同罢了。(其实,众人所谓的不是破鞋,也仅仅是心理安慰而已)
此处未完,以后祥述。
不被爱的人才是第三者,这是变色龙的言论。
所以尽管变色龙不是个香饽饽,但他身边的女人换了一波又一波。
变色龙这人十分奇怪,有很多的怪癖:比如,
1.他一般不喝单包的奶,如果要喝的话,他会去买一大个袋,一共六小袋的那种。然后一袋袋喝光,平平整整的地叠在一起,然后扔掉。
我常以为这种行为是多余的。可是变色龙说:在他们被我抛弃前,都要把他们打扮的体体面面、漂漂亮亮的…………
2.变色龙还喜欢吃馒头干,他吃的时候与众人不同。他会沿着边缘,转着圈吃,无论何时,他手中的馒头干都会圆圆的,或许他在等待或徜徉或向往着什么……
3.变色龙这斯的确与众不同。有句俗语:人为财死,鸟为食亡。而变色龙摇身变成了一只鸟儿,舍财要食(物)。往往变色龙有一分钱,他就去买好吃的,而别人不论吃什么,变色龙都会问一句:给我一点吃吃。这家伙又懒又馋,吃喝嫖赌抽样样俱全。
我们都说变色龙是那种有一粒米不吃稀饭的手。
至于那些具体的细节以后有机会的话,详细说给大家听!
我们大一的时候,还不懂什么是女人,用那句话说“还是小孩子。”所以前几个章节根本没有引入女人的需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