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喜欢乐手的一些评论:
窦唯的歌我最早听的是《明天更漫长》,很重的鼓点,似沉重的脚步,慢慢走来……后来,我慢慢了解,窦唯的才华无人出其右。
我对音乐的理解力、判断力太弱了,但我从不给我听不懂的东西加上任何的“歪理邪说”的帽子,我只会说:“我听不懂。”。
自从窦唯出了《梦。幻。译听》以后,我就彻底地听不懂他的东西了。虽然有很诱人的名字,-荡空山……可是他这种词是曲的理念,我实在接受不了,我认为,词是重要的,而曲是升华。所以我只喜欢他以前的音乐,所以,他的音乐和我之间产生了深深的鸿沟。我还是喜欢他拿着手鼓,玩世不恭的玩着。
先锋音乐往往局限在艺术家的小圈子中,而难为大众所喜爱与叹服。或许,正是这种东西是真正净心做出来的东西。
斯汀的音乐我了解的不多,因为我的英语听力实在是太差,所以高考20分的听力几乎全部叛离。而我听外国歌时,如果没有歌词的话,会记不住旋律,所以尽管听了一些他的歌,可真正记住的还是那首《FRAGILE》,我觉得斯汀是个有诗意的歌者。我觉得《FRAGILE》也如同唐朝的《月梦》,让人心驰神往,浮想涟涟,很好的意境。
第一次听郑钧的《甜蜜蜜》时,感到音乐的张力与气魄,唱的歌曲深深地打上了郑钧地烙印――懒洋洋的,但又魅力无穷,当听到《花儿为什么这样红》时,又一次深深地震撼,不过震撼之后,发觉你怎么都一个味道呀。虽然企图与烙印十足,可以总觉得缺乏创新,或许生活安逸了,磨砺少了,所以歌曲总也走不出自己地围墙。唉……
美国的组合总是将享乐和娱乐放在首位,唱出来的歌词一般比较赤裸裸,而且大胆的什么样的话都敢说。英国的组合就含蓄的多,总是用一些文绉绉的词来表达自己。英国的男孩子组合一直在旋律方面有一手,所演唱的上榜曲目多半是具备优美的旋律和明快的色调;美国的男孩却是酷酷的,唱歌有些傲气,并充满了物质的味道。所以,我更喜欢应该,我认为英国就是出乐队的国度。
许多的音乐要静心倾听,而往往一静心就要忧伤,所以我选择恶俗的暄闹。
摇滚孤独:
每个人都很孤独,搞摇滚的不过是将孤独发挥到了极致,淋漓尽致的,他们不媚俗,是害怕融入,希望逃避又无处可逃,所以我以为摇滚是很个人的东西,是小众化的,要让那么多的人都接受是不可能的。
太多的人在尘世中浸染太久,眷恋太多,所以你所谓的的孤独也被处理的带有一些奴颜卑膝的。如果每个搞摇滚的无时不刻地在“耳濡目染”着“己所不欲,勿施予人”的话,被大众同化着,就是给那个摇滚人希望看到的局面,他们是如此的害怕迷失,迷失的结果往往是疯狂。
他们渴望了解,讨厌孤独,又陷于孤独。
郭敬明说:朴树是孤独的。可谁又不孤独呢?
这如同“房子贵”一样,不是废话么?
只要懂音乐的人都能了解,每个人都可以从音乐中触摸到他自己的心跳。
最好的摇滚应该是用喜剧来表现悲剧。
我个人最喜欢的两个主唱是STEVE NTYLER和丁武。他们除了嗓子好以外,还有灵性的创作才华。
【aerosmith空铁匠盒子,乐队的主唱STEVE NTYLER,同唐朝乐队的主唱丁武有着相当金属的嗓音相当的掷地有声,他们都是撕心裂肺的愤怒与呐喊。但谁也不是谁的盗版与克隆。只是像,只是相似,风格迥一不同。
丁武大哥唯一的不幸是出生在中国,一个摇滚刚发芽的国度,我至今认为唐朝的2张专辑是中国乐队真正的专辑。演义用了6年,又一个6年过去了,一个乐队有几个6年呢?唐朝老矣,尚能饭否?摇滚在中国如同沙漠里的野荆棘,虽风沙猛烈,依然紧紧盘踞着他想拥有的土地。有人评论《演义》是唐朝的下坡作品,纯属扯淡。在这个嘈杂的年代,有谁会这么静下心来创作《时间》,《缘生缘灭》。】
窦唯这几年玩音乐上瘾了。我觉得得叫即兴音乐,不如叫瞬间音乐更合适一点,在瞬间点亮。可我还是喜欢窦唯以前的音乐,不喜欢他现在的音乐,他将词作为曲的一部分。但是我觉得窦唯的意识在是中国摇滚乐没人可以望其项背的。
而全哥却认为:有曲没词的不叫音乐,那不叫音乐,那只是音乐的一部分。
音乐没有填词的话,就没有画面感。
您好说了《二泉印月》不是就是很好的例子么?那是因为《二泉印月》讲了一个很好的故事,有了美好的故事,就有很好的音乐的使之升华。然后才能让人留下美好的回忆。还有《命运交想曲》没有莫扎特的故事,还会流传至今么?
有画面感才具有很强的冲击力,比如崔键《红先生》配上老蒋的flash就让人耳目一新,记忆深刻。
全哥认为只有有画面感的音乐才能真正地可以给人施加强烈的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