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,飘起了小雪,冬天到了。
我忍不住去学校再见程琳一面,这一别,可能就是永远。
坐在她对面,我心里有种异样的感觉,曾经问过自己,这算是爱情吗?望着她憔悴的面孔,心中有些痛惜。程琳直直的盯着我,现在想来,那种眼神应该是怨恨多于情爱,我不敢正视她,毕竟年少轻狂的我根本无法承受爱情之重。
琳琳,我要走了!
什么时候?
今天晚上的车。
我送你。
……
她的眼里泛着泪光,我心里居然有些痛,不禁苦笑着摇了摇头。
程琳爱上我是个错误。
那一年秋天,程琳从大兴安岭转学到我所在的班级读书,她长得很漂亮但性格我却不敢恭维,骄傲、张狂。意外的是成魁居然会喜欢上她,这是后来才知道的,当时只知道有很多男孩子对程琳颇有好感,常常看到她撕信件一类的表情达意的东西,我就觉得好笑,漂亮女人应该不只这一个。
一天在餐厅里吃饭,成魁凑了过来。
兄弟,告诉你,我被人折了面子了。
不会吧,谁这么看不起你?
原来早上成魁从餐厅出来时遇到程琳,与她打招呼她居然不理睬,我给成魁出主意,你去泡她,上手之后再甩了她,刺激死她算了,呵呵。
这种事就你做得出来,那么屌的女生,估计你上去也得成炮灰,何况我了。
我不觉得,我敢说,两个星期就能摆平她。
赌一把,西城酒店两桌酒席,谁输谁买单,如何?
你还别激我,赌就赌。
这就是阴谋与爱情,我居然无聊到跟成魁赌爱情,谁是败类?现在想想,当初挺缺德的,但事已至此,就算输了银子也不能输面子,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吧。
中学里的少男少女,除了崇拜成绩好的同学,就是仰慕混社会的,所以你会发现,只要是学校小流氓的马子一般都挺正点,而那些成绩好的学生,就只敢暗恋,往往都是到了大学才互诉衷肠,后悔当初为什么不把握时机。或许是中学生活太枯燥,尽管努力的压抑自己但难奈青春萌动的心,于是我就有机可乘。其实,之前就有女生向我靠拢,小微是跟我关系最说不清楚的一个,事实是,我并没把她怎么样。
接下来的一星期,我不断的找各种机会接近程琳,以我出类拨粹的交际才能加上格外健康的脸皮,就算她是个冰美人我也能融了她。我们聊的越来越投机,她还劝我要收收心好好学习,看来她真的把我当作好朋友,还带我去过她姑姑家,直到有一天我公开表白。
当我把写有“ILOVEYOU”的卡片和一个公仔猪一并放在她课桌上时,她脸红了,全班同学都惊讶了。
你做什么?她怯怯的问,她的目光里的惊慌没有逃过我的眼睛,我得意的笑了,任你如何张狂,充其量不过一青涩女生,摆不平你我就不是张俊康。
做我女朋友吧,我喜欢你。
开什么玩笑?别闹了,大家都看着呢,让人笑话。
她低着头不敢看我,周围的同学开始起哄,一浪高过一浪,居然有人喊,亲她,亲她!我一冲动,低头在她粉红的脸蛋儿上亲了一下,清香宜人,我正陶醉,程琳杏眼圆睁,大喝一声,流氓!推开我就跑了出去。
我暗想,没给我一耳光已经很幸运了。有人喊,快追啊,打铁要趁热,我抱起公仔猪跑了出去,程琳并未跑远,就在楼下,她没有再跑开,我把公仔猪塞到她手里,她忽然很认真的问我,你不觉得你很花心吗?
不觉得,我是认真的。
那小微怎么办?
什么怎么办?那只是一起玩的朋友,不关我事,我只想你做我女朋友,我喜欢你。
……
她的沉默,给了我勇气,只要没有断然拒绝,说明我前面的功课做的还是比较到位的,我将她搂在怀里,她假意挣扎了一下也就不再坚持了,她承认了我幼稚而虚伪的爱情。
就这样,十恶不赦的我欺骗了一个小女生的初恋。
后来,我在西城酒店请了几个好朋友吃饭,只叫了一桌,我没那么多朋友。那天成魁喝醉了,我终天知道了他的心思,我告诉他这只是个游戏而已,他不肯相信。
成魁日渐颓废,当时的我还不知道什么是爱,更不理解失恋是一种什么感觉,只知道早恋的故事大多都是没有结果的,似乎失恋的人都需要有一个痛苦的过程来证明他们曾经相爱过,我一边安慰他一边应付着程琳的热情,我忽然后悔应承这个赌局,但我没有勇气跟她坦白。
有了“爱情”的程琳,不再那样张狂,也不再那样孤傲,反而变得落落寡欢,沉默少言,我有种预感,她已经明白我的欺骗,但谁也没有勇气面对现实,就这样不温不火的交往了一年,直到我退学。
站在天桥上,脚边放着旅行包,她站在我身边,北风吹得我风衣摇摆,遮住了她半个身影,积雪映白了大地,街边的夜总会反复地播放着当时很流行的歌曲《心太软》,越发使得寒冷的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浓浓的伤感。
其实,成魁已经把事情的经过告诉我了。
嗯,你应该恨我。
你不应该这样做。
但已经这样了。
……
她叹了口气,我的心颤抖了一下,我无限感慨地说,车要开了,下去吧,或许多年以后再从这里经过,我还会想起,我喜欢的女孩曾经在这里为我送行。
她还想说什么,我拎起包就走,我怕她的眼泪会打湿我的眼睛,我想我是自私的。